关于加强中蜂养殖保护区工作的公告(第6号)
作者:2024-06-06 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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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黄龙县境内林草丰蕴,资源广博,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林草覆盖率92%,各种蜜源植物300余种,是发展中蜂养殖业的理想之地。2013年3月9日,在中国养蜂学会常务理事会上,黄龙被中国养蜂学会授予“中华蜜蜂之乡”称号。为切实加强我县中蜂养殖保护区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黄龙县所辖行政区域均为中蜂养殖保护区,严禁省内外意蜂养殖户进入我县境内放养。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所辖区域入境道路段设立禁止意蜂入境放养标志牌,坚决杜绝意蜂入境放养,违规者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驱逐和处罚。
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区域内野生中蜂的保护和管理,杜绝对野生蜂群毁巢盗蜜的行为发生,加强蜜粉源植物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保持我县生态系统平衡。
四、县养蜂试验站负责保护区内中蜂产业的发展,定期组织中蜂技术培训,向群众宣传定地饲养意蜂的弊端,劝导其转养中蜂。
特此公告。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