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黄龙县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黄龙县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黄龙县民宿业态发展,引导建设和改造一批特色民宿,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服务功能,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GB/T41648-2022,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民宿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民宿概念。黄龙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城镇、乡村相关的闲置资源,结合黄龙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以旅游经营方式,为游客体验乡村生活提供餐饮住宿的接待场所。本办法中政策适用对象为社区集体、宅基地产权人、个人及其他市场主体等。
2.民宿规模。民宿客房数量应不超过15间,经营用客房分布空间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含餐厅)。
3.特色主题。倡导以“绿色生态、康养度假、乡村研学”为民宿发展导向,探索文化民宿、农耕民宿、康养民宿等新业态民宿,实现一宿一品、一宿一景、一宿一韵。
4.建筑设施。建筑物系合法建筑,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镇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灾害点和其他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区域等高敏感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民宿的建筑风貌、空间布局、装修装饰要与当地的人文民俗、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要体现黄龙地域文化内涵和乡土特色,成为传递文化的载体,并易于辨识。
5.治安安全。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客房的门、窗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安装并能熟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旅客住宿登记系统;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治安安全管理其他相关要求。
6.消防安全。根据民宿经营规模,经营户应配备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拉梯、消防手抬泵等必要的消防装备。应与集中给水管网连接,增设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或设置天然水源取水设施。民宿经营者应当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7.卫生安全。根据经营规模和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或独立卫生间;客房必需品齐全、用品(床垫、布草、洗漱用品)舒适且做到集中洗涤,必须经常维护场所环境清洁及卫生,避免蚊、蝇、蟑螂、老鼠及其他妨害卫生的病媒及孳生源;符合卫生安全管理其他相关要求。
8.餐饮安全。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提供给旅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工作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符合食品安全管理其他相关要求。民宿餐饮要具有推广黄龙地方饮食特色为主,同时研究打造民宿自身特色菜品,推广住客体验式餐饮。
9.运营服务。鼓励民宿采用专业托管、连锁经营及统一经营等模式。鼓励民宿积极开发文创产品、纪念品及特色旅游商品等。为游客在住宿期间提供有关吃、住、行等各方面的全程安排和规划。
10.环境保护。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推行生活和餐饮垃圾分类处理;民宿所在地应综合考虑环境容量,加强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确保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其他相关要求。
11.应急能力。民宿建设、运营、管理安全良好,安全应急处置有力有效,能够有效处置负面舆情,注重游客的意见收集、整改和反馈,注重意识形态管理。
12.配套设施。应设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定量的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方便游客的配套设施。
(二)等级划分
在达到民宿标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民宿的经营场地、接待设施、接待服务、主题特色等软硬件水平进行评审,将民宿按等级划分为3个类型,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类民宿、二类民宿、一类民宿。
三类民宿
1.经营场地
(1)经营场地的交通条件满足游客的进入及出行需要。
(2)民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根据经营需要,进行适当的绿化、硬化处理。
(3)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接待设施
(1)客房布局合理,整洁卫生。家具配置齐全,摆放合理,体量适当。
(2)客房应有舒适的床垫和床上棉织品(被套、被芯、床单、枕芯、枕套等)及毛巾,并配备拖鞋等基本生活用品,且使用性能良好。
(3)客房应有水壶、茶杯。
(4)50%以上客房内单设卫生间,24小时供应冷、热水,地面经防滑处理,并有防滑标志。
(5)至少有一间公共卫生间,每间房间距离公共卫生间不超过20米,整洁卫生,冲洗设备完好,除臭等辅助设施齐全,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安全提醒标志。
(6)有供客人用餐的餐厅,餐厅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厨具卫生并及时消毒。厨房配备通风排烟设施和消防设施,有冷藏、冷冻设施和消毒设备,整洁干净卫生。
(7)根据气候需要配备舒适型取暖或制冷设备。
3.接待服务
(1)有火灾、食品安全、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每间客房内需在明显位置张贴疏散逃生标识或示意图,以及公安、消防、医院、民宿紧急联络电话。
(3)在显眼位置公布许可公示信息、服务项目、住客须知、服务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
(4)客房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套等)及毛巾、浴巾等,做到一客一换;公用物品应做到一客一消毒。
(5)防止蚊、蝇、鼠及其它害虫等措施到位、有效。
(6)从业人员应热情好客、着装整洁大方、礼仪礼节得当。
(7)从业人员掌握相应服务、急救知识及操作技能。备有游客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
(8)50%以上从业人员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9)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上报等工作。
(10)夜间应有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11)提供线上预定、支付等服务。
4.主题特色
(1)应建立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并按规定提供接待服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2)文化主题定位明确,表现基本到位。
(3)建筑室内室外设计体现出主题性。
二类民宿
在达到三类民宿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场地
(1)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合理,建筑外立面及室内经过设计,具有明显的乡村风情及地方特色,人居环境优越。
(2)根据经营需要,提供室外休闲活动的空间,进行适当的绿化、硬化、美化处理。
(3)附近有供旅客专用停车场地,车辆管理规范,停放安全有序,且容量能满足旅客接待量需求。
2.接待设施
(1)客房布局合理,舒适宽敞。客房装修、装饰体现主题特色。
(2)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宜以浅色为主。
(3)客房应有饮用水和烧水器,并配备拖鞋等基本生活用品。
(4)所有客房内单设卫生间,配有抽水马桶及洗浴设施。干湿分离,清洁卫生。
(5)客房照明、采光、通风、隔音效果好。内部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公共卫生间适当装修,地面经防滑处理,有手纸框,洗手池(有洗涤用品)、镜台等辅助设施。
(7)客厅布局合理,动线设计顺畅,整洁卫生,功能完善;装修与装饰符合主题风格。各类设施及摆件配置合理,位置恰当。
(8)餐厅经过精心装修,布局合理、宽敞,整洁卫生。餐具、饮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无破损,有消毒设施并及时消毒,有整洁卫生的存放场所。
3.接待服务
(1)开关与电源插座位置合理。
(2)客房每日至少打扫一次,做到一客一换,且定期消毒,整洁卫生,做到应叫服务。
(3)应提供多种特色餐饮产品。
(4)从业人员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提供管家式服务。
(5)从业人员可为旅客进行有关当地旅游景点及民宿自身特色的介绍。
(6)从业人员应着装符合整体风格。
(7)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并及时处理客户合理诉求,并能按旅客意见改进服务。旅客满意度达95%以上。
(8)有为残障人士提供优质服务。
4.主题特色
(1)积极向乡镇、黄龙文旅、黄龙宣传等媒体、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推介宣传。
(2)有专人或者兼职人员可以为有需求的游客提供旅游线路及行程的安排。
(3)主题体现地域文化,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一类民宿
在达到二类民宿标准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场地
(1)建筑外立面及室内经过精心设计,与当地环境协调,有特定的文化内涵。辅助建筑及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与主体建筑风格协调。
(2)根据经营需要,按实用与美观相结合的原则,经专门设计,按服务功能进行布局,进行绿化、硬化、美化处理。室外可绿化地的绿化覆盖率达到100%。提供环境优美的室外休闲活动空间。
(3)设置有民宿标识体系,制作精美、位置合理、易于识别。
(4)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空气质量好,有特色景观。
(5)自备有供旅客专用停车场地,车辆管理规范,停放安全有序,且容量能满足旅客接待量需求。
2.接待设施
(1)客房装修、装饰及客房用品的材质、工艺、色彩与主题特色相适应。
(2)客房应提供茶具和特色茶包。
(3)客房装修宜采用智能化设施设备。
(4)所有客房内配有智能马桶,提供特色免费洗浴用品。做到盥洗、洗浴、厕位布局分开位置合理。
(5)公共卫生间男女分设,厕位各不少于1个。
(6)客厅装修与装饰符合依据主题精心设计、工艺精良、主题特色鲜明。各类设施及摆件与整体风格协调。
(7)餐厅装修与建筑整体室内室外装修风格协调,格调高雅。
(8)应专门设置布草存放场所、整洁干净卫生。
(9)使用节能降噪设备。
3.接待服务
(1)客房及公共通道等区域每日至少打扫一次,整洁卫生,做到随叫随时服务。
(2)应提供多种特色餐饮产品、住客体验式餐饮、下午茶等,有专门印制的菜品单。
(3)公共场所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提示语和标志。
(4)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能为旅客做民宿文化主题的解说。
(5)设有专门的住宿登记接待处。能提供贵重物品专用寄存,提供洗衣等服务,收费合理。
(6)提供小件物品寄存、当地旅游资源介绍及宣传品、本民宿的介绍及宣传品,雨具出借、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综合服务。
(7)提供接送服务,方便宾客抵离。
4.主题特色
(1)应提供不同类型的特色客房。
(2)文化主题创建范围覆盖所有营业区域产品、服务,文化氛围浓厚。
(3)餐厅的餐饮用具及菜单设计、餐饮出品符合文化主题,并形成特色菜系列。
(4)应利用地方资源开发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
(5)有与主题文化相适应的员工服饰,具有艺术性、观赏性、实用性。
(6)配置及陈设的艺术品与主题风格相符,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监督管理
(一)组织管理
1.由县文旅局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旅游民宿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2.成立黄龙县民宿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民宿发展规模较大的村或乡镇要推动成立民宿协会等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民宿行业组织的设立应经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后报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实行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职责分工
1.县文旅局:负责牵头民宿的联合审批、联合执法和日常管理的指导督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监督和管理合力。
2.县公安局:负责民宿治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从事住宿服务的无证经营行为,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民宿专项扶持资金的落实,及时兑付奖励资金并进行监督管理,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4.县经发局:做好民宿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吸纳国内知名民宿品牌企业来黄投资、合作,对民宿发展进行政策和资金的扶持。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民宿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做好民宿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查,落实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负责做好民宿营业执照的审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督促民宿经营户合法经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6.县住建局:负责民宿房屋安全状况鉴定,建立健全民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民宿选址规划、土地使用的审批,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土地行为。
8.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履行民宿综合安全监管的指导。
9.县卫健局:负责民宿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10.县交运局:参与做好交通道路沿线民宿的选址审核。完善、规范交通警示标志和标牌,加强民宿经营区域交通道路安全监管。
11.县水务局:参与民宿的选址,防止民宿的发展影响防汛安全和水资源保护。指导乡镇建立民宿防汛防台安全联系人制度,完善民宿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明确避灾场所,确定避灾路线。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12.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负责民宿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13.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民宿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14.县旅游服务中心:做好民宿产业发展的行业指导、人员培育、日常监管和奖补审核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引导民宿规范旅游服务质量。
15.各乡镇:积极鼓励和推动民宿业态的发展,加强区域内民宿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提高民宿服务质量,促进辖区内民宿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协同县文旅局开展民宿验收评定工作。
16.民宿行业协会: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作用,及时将政府的政策、法规、行业导向等传达给会员单位,做好民宿行业会员制管理和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开展民宿业发展研究。配合县文旅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民宿经营者信用档案,并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三)审批机制
由县文旅局牵头,联合县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卫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职能部门,对申办民宿进行联合受理、查验、审批。
(四)评定程序
由民宿业主提出申请,各乡镇对照《黄龙县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初验,达标后提交县旅游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报县文旅局,由县文旅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达标后对应等级,按程序进行奖励兑现。
三、政策与资金扶持
(一)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奖补资金,相关部门对民宿投资、经营、服务和管理主体进行奖励兑现。具体奖励办法详见《黄龙县旅游民宿奖补办法(试行)》。
(二)实行会员制,不在民宿行业协会登记注册的民宿,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民宿的等级评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进行复核。
(二)民宿开业一年后可对照评定标准按程序自愿申报。同一地点、同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报一次,不能拆分。
(三)民宿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相关单位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将处理结果通报给县文旅局,将取消民宿等级评定资格,已申报并在奖励兑付期限内的取消后续奖励资金兑付。
1.发生重大责任投诉事件的;
2.发生重大卫生、食品、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
3.不服从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
4.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5.发生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6.对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等级标准要求,取消等级后满三年,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